執行董事
59 歲,自二零零二年起出任本公司主席。李先生自二零二一年二月起擔任本公司執行委員會主席,並自二零零五年三月起出任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委員。李先生自二零一九年一月起出任本公司提名委員會委員。李先生亦自二零一八年五月起出任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之主席兼集團聯席董事總經理,並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調任為主席兼執行董事。李先生為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之主席兼董事總經理及執行委員會主席。李先生亦為長江基建集團有限公司主席、電能實業有限公司及港燈電力投資之受託人 – 經理港燈電力投資管理人有限公司(「港燈電力投資管理人」)非執行董事,以及港燈電力投資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兼副主席。除港燈電力投資管理人外,上文提述之公司 / 投資信託全部均於香港上市。李先生亦 為李嘉誠基金會有限公司及李嘉誠(環球)基金會副主席,以及Li Ka Shing (Canada) Foundation 成員兼副主席。李先生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特首顧問團成員。李先生同時任香港總商會副主席。李先生為巴巴多斯駐港名譽領事,並獲授予「意大利之星最高將領勳章」。李先生持有土木工程學士學位、土木工程碩士學位及榮譽法學博士學位。李先生為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述屬本公司主要股東 李嘉誠先生的長子及本公司總裁甘慶林先生之姨甥。李先生亦為若干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述屬本公司主要股東的董事,以及為若干由本公司主要股東所控制公司的董事。
76 歲,本公司總裁。甘先生自二零零二年六月起出任本公司總裁及行政總監,並自二零二零年九月起獲調任為本公司總裁。甘先生自二零二一年二月起出任本公司執行委員會委員。甘先生為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之副董事總經理,以及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之副董事總經理及執行委員會委員。甘先生亦為長江 基建集團有限公司集團董事總經理。上文提述之公司均為上市公司。甘先生亦為於 香港上市之匯賢產業信託之管理人滙賢房託管理有限公司主席。甘先生持有工程學士學位及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甘先生為本公司主席李澤鉅先生之姨丈。甘先生亦為 若干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述屬本公司主要股東的董事,以及為若干由 本公司主要股東所控制公司的董事。
71 歲,本公司高級副總裁及投資總監。葉先生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起出任本公司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主席,並自二零二一年二月起出任本公司執行委員會委員。葉先生於一九九三年加盟長江集團,並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加盟本集團。葉先生為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之副董事總經理。葉先生自二零二四年四月出任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長實」)之副主席及執行委員會委員。葉先生亦曾出任長實之副董事總經理直至二零二四年三月為止。葉先生亦為長江基建集團有限公司之執行董事及副主席。上文提述之公司全部均為上市公司。葉先生亦為於香港上市之匯賢產業信託之管理人滙賢房託管理有限公司之非執行董事。葉先生持有經濟學士學位及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葉先生亦為若干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述屬本公司主要股東的董事,以及為若干由本公司主要股東所控制公司的董事。
68 歲,本公司副總裁及行政總監。余先生自二零零二年六月起出任 本公司副總裁及營運總監,並自二零二零年九月起晉升為本公司副總裁及行政總監。余先生自二零二一年二月起出任本公司執行委員會委員。余先生持有文學士學位及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並為香港董事學會資深會員。余先生曾於亞洲和澳紐地區之消費金融、食品及快速消費品行業擔任多個職位。於二零零零年加盟本集團前,余先生曾於美國一家領先的多元化醫療保健跨國公司擔任全球副總裁。
56 歲,本公司副總裁及科學總監。杜醫生自二零二一年二月起出任 本公司執行委員會委員。杜醫生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加盟本集團,並曾為本公司 醫藥研發副總裁。杜醫生持有新加坡國立大學內外全科醫學士學位及倫敦大學流行病學碩士學位,並於新加坡醫藥理事會及英國醫學總會註冊。杜醫生於臨床醫藥及醫學研發方面累積超過 30 年經驗,並曾於亞洲及美國擔任多個管理及科研職位。於加盟本集團前,杜醫生曾為美國大型醫藥企業擔任腫瘤研發組之臨床藥理總監,領導一組研究員致力於新腫瘤藥物之臨床開發工作。
非執行董事
79 歲,自二零零二年四月起出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Tulloch 先生現為 Victoria Power Networks Pty Ltd 、SA Power Networks 及 Australian Gas Networks Limited 之主席及非執行董事。Tulloch 先生亦為 Powercor Australia Limited 及 CitiPower Pty Ltd 之主席及非執行董事。 Tulloch 先生為若干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述屬本公司一主要股東所控制公司的董事。Tulloch 先生為加拿大銀行家公會資深會員,於亞洲工作超過 30 年。
81 歲,自二零零二年六月起出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郭太 自二零零五年一月起出任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委員,並自二零一二年一月起出任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主席。郭太於二零零二年六月至二零一九年六月期間為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委員。郭太現任 Amara Holdings Inc. (「Amara」)之主席及行政總裁,以及擔任 Cenovus Energy Inc. (「Cenovus Energy」)之董事。郭太同時為長江 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長江基建集團有限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提名委員會主席,以及 Li Ka Shing (Canada) Foundation(「LKS Canada Foundation」)之董事。郭太亦為 Cenovus Energy 人力資源及酬金委員會及管治委員會成員。 除 Amara 及 LKS Canada Foundation 外,上文提述之公司全部均為上市公司。郭太為若干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述屬本公司主要股東所控制公司的董事。此外,郭太曾出任上市公司加拿大滿地可銀行之獨立董事,並曾任赫斯基能源公司酬金委員會、企業管治委員會及審核委員會成員、長江 基建集團有限公司之審核委員會成員、加拿大滿地可銀行之審核委員會及 Pension Fund Society 成員、 Shoppers Drug Mart Corporation 之提名及管治委員會成員、Telesystems International Wireless (TIW) Inc. 之獨立董事委員會及人力資源委員會成員、Fletcher Challenge Canada Ltd. 之獨立董事委員會及公司管治 委員會成員、Claric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之審計及公司管治委員會成員、Air Canada 之公司管治委員會成員、Innovation Saskatchewan (IS) 之 董事會成員及薩斯喀徹溫省 Saskatchewan-Asia Advisory Council 之成員。
73 歲,自二零一五年三月起出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自 二零一五年五月起出任本公司審核委員會主席。關先生為高德置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該公司於中國經營商業地產業務。關先生亦為馬禮遜有限公司之董事總經理,該公司為一家商業顧問公司。關先生於一九八二年至一九九三年期間在美林證券集團工作逾十年,離職前為亞太區總裁。關先生曾擔任太平協和集團有限公司之聯席董事總經理。關先生亦為港燈電力投資有限公司、港燈電力投資之受託人 – 經理港燈電力投資管理人有限公司(「港燈電力投資管理人」)、綠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陽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之管理人恒基陽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恒基陽光資產管理」)及永嘉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關先生亦為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燈」)之董事。除港燈電力投資管理人、恒基陽光資產管理及港燈外,上文提述之公司 / 投資信託全部均於香港上市。關先生為若干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述屬本公司一主要股東所控制公司的董事。關先生持有會計學學士(榮譽)學位,並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澳洲特許會計師協會及香港董事學會之資深會員。關先生於一九九二年完成史丹福行政人員課程。
67 歲,自二零一九年六月起出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核委員會委員,並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起出任本公司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委員。 Tighe 先生自二零一九年六月起出任本公司提名委員會委員,並自二零二零年 十二月起出任本公司提名委員會主席。Tighe 先生為上市公司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及長江基建集團有限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Tighe 先生為澳洲外交貿易部前職業外交官。Tighe 先生在政府和公共政策方面擁有約 37 年經驗,包括當中 28年出任外交官。Tighe 先生曾任澳洲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由二零一一年至 二零一六年),澳洲駐希臘、保加利亞及阿爾巴尼亞大使(由二零零五年至 二零零八年),澳洲駐曼谷大使館副領事及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常駐聯合國代表(由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一年),以及巴黎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之澳洲代表團參贊(由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五年)。在各海外職務之間, Tighe 先生曾在坎培拉外交貿易部總部擔任多個職務,包括貿易和經濟政策部主管,外交安全、信息管理與服務部主管,農業和資源科主管,以及國際經濟分析組主任。Tighe 先生在加入外交貿易部前,曾任職澳洲財政部海外經濟關係部(由一九八六年至一九八八年)、巴黎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秘書處(由一九八四年至一九八六年)和澳洲產業援助委員會(由一九八零年至一九八四年)。 Tighe 先生持有新南威爾士大學理學學士學位。Tighe 先生為一間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述屬本公司主要股東的董事,以及為一間由本公司主要股東所控制公司的董事。
72 歲,自二零二零年七月起出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成員及提名委員會委員。羅弼士先生自二零二二年九月起出任本公司薪酬委員會 委員。羅弼士先生亦為香港上市公司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港燈電力投資之受託人-經理港燈電力投資管理人有限公司及港燈電力投資有限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港燈電力投資有限公司與港燈電力投資一併於香港上市)、加拿大上市公司 Queen’s Road Capital Investment Ltd.之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於美國、加拿大及澳洲上市公司 NexGen Energy Ltd.之獨立非執行董事。羅弼士先生亦為香港電燈有限公司之董事、匯立銀行有限公司及 Welab Capital Limited 之獨立非執行董事。羅弼士先生為若干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述屬本公司一主要股東所控制公司的董事。羅弼士先生於一九八八年加入和記黃埔有限公司(「和黃」)集團,自二零零零年起直至二零一一年退任前擔任和黃的 集團副財務總監。羅弼士先生於二零一五年七月至二零二零年七月期間曾為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及 GEM 上市委員會成員。羅弼士先生曾為香港加拿大商會(「商會」)執行委員會成員,現為商會之理事會成員。羅弼士先生亦曾於 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四年及於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二年期間擔任香港加拿大國際學校校董,並出任其財務及行政委員會成員。羅弼士先生曾為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行為委員會成員 9 年(其中包括出任該委員會副主席)。羅弼士先生持有商業學士學位。羅弼士先生為加拿大、阿爾伯塔及英屬哥倫比亞特許專業會計師協會特許會計師,並為香港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